前年别人雇我干活儿,欠了我一万五千块钱并打了欠条,催要将近一年都不还,只好告到法院。因为知道对方村里要分拆迁补偿款,就在提起民事诉讼的同时做了财产保全。2013年9月份法院判我胜诉的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然没有还钱,于是我在10月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受理的同志说工作人员会在15日之内电话联系我,结果俩月都没人联系我。我主动打电话给法院,几经周折联系到执行庭的法官,他告知我没有保全到对方的财产,让我继续等待。可是对方的村里明明在我做财产保全之后分了拆迁补偿款。像这种,在法院做了财产保全,对方也有课保全的财产,法院却没有扣押保全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对了,我们递交了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书,也交了财产保全保证金,保全成功与否,法院有没有应该给我们的书面文书呢?
法律有没有规定财产保全环节应该由法院哪个庭的法官负责呢?
只知道确实发了补偿款,回头仔细了解一下具体时间(肯定在保全之后、判决之前)、数额(肯定多于一万五千元)和发放方式(应该是拆迁办发存折)。
您是说财产保全应该是判决书上落款的法官负责的吗?之前发判决书的书记员好像说过保全了财产。后来执行庭的法官说给拆迁办发了通知,但拆迁办没有扣押,所以没有保全成功。执行法官倒是没有推卸责任,就是说没有保全到,要我们等着。
既然给拆迁办发了通知,拆迁办又负责发存折,说明拆迁办有权扣款,问拆迁办!
追问可是我们手里没有任何手续啊,只是法官口头跟我们这么说,法官不追究拆迁办,我们怎么问拆迁办呢?我们也想去问问拆迁办,就是不知道怎么措辞才能让拆迁办既不反感又愿意帮助我们。请帮我们想想该怎么跟拆迁办说这个事情吧!
追答您顾虑太多,实事求是的问就好了:补偿款是您这边发放的吗?法院给您下协助执行通知了吗?
如果全部得到确认,就问明白:为什么没有扣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