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4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期间,只需要提前三日打报告即可。所以你老板要是不给你工资的话,你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拨打:12333进行咨询),反正要走了,不能便宜了这帮目无法纪的资本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4
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你现在貌似只有跟你老板协商
第3个回答 2010-12-24
你可以离职呀
,只要和公司商量 一下就可以的呀,和老板 好好说一下的,不行的话,你问一下劳动 局 的,
第4个回答 2010-12-24
这就要看各人的能力了。有些人可以要到,有些人要不到。不过离不开最中心的那几条:第一:要胆大,你如果要回工资的想法已经超出你的忍耐限度(当然,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勇气,那啥也不说了);你可以一身正气的和你的老板理论。天时地利人和,天时你占了;地理估计你没有;人和要看你平时表现了。第二:说话要有理有据,疯狂的叫嚣发泄你的不满情绪只能让你当时痛快一阵;现在道理是占在你这一边,这点估计不容置疑。这时候要看你如果充分运用这个有利条件了。第三:你老板和你一样并列为主角,甚至可以说是第一主角,你最终能不能拿到工钱都要看他的了。如果拍马可以拍出你的工资的话,也不是为一条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