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辞职了,但公司未交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吗?

在公司工作六年,头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工资2000。后五年签了劳动合同,工资4000,但是公司一直未交社保。刚辞职3天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索要赔偿吗?并且最后一个月工资也不给发。而且辞职也只是发了我辞职这三个字的信息,并没有签任何辞职文件。公司发的工资一直是以支付宝发给我的,从15年到现在的工资转账记录一直都有。可以作为证据吗?公司是西安因为经营不善以搬离原地址,新地址不知道

第1个回答  2021-11-0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入职后应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二倍的工资补偿,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后五年签了劳动合同,工资4000,但是公司一直未交社保

答:入职后应该一个月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参考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辞职3天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索要赔偿

答: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索要赔偿

答: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补偿。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21-11-04

    公司二年没交社保,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予补缴。 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第3个回答  2021-11-04
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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