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辞职了,但公司未交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吗?

在公司工作六年,头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工资2000。后五年签了劳动合同,工资4000,但是公司一直未交社保。刚辞职3天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索要赔偿吗?并且最后一个月工资也不给发。而且辞职也只是发了我辞职这三个字的信息,并没有签任何辞职文件。公司发的工资一直是以支付宝发给我的,从15年到现在的工资转账记录一直都有。可以作为证据吗?公司是西安因为经营不善以搬离原地址,新地址不知道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出现需要被保险的事由时因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由单位进行赔偿,此类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对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2)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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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4

办理离职手续了吗?如果办理了,离职原因是什么,以个人原因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之后你再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要补偿金,仲裁得不到支持。

社保未缴纳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至于你题中提到的拖欠一个月工资还未发放,可以先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如果未得到解决,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发放工资。

追问

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只是通过微信发了一句话:我辞职。并没有签署任何离职文件。这样算吗

追答

那这样的话也不能再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支付补偿金了

第2个回答  2021-11-04

可以。

但前提是合同里有承诺交社保,否则你没有理由申请仲裁。

关键是合同里关于社保的问题是怎么说的,如果公司在合同里写明没有社保,你就没有理由申请仲裁或者是起诉到法院。

再说了,工作七年了,辞职后才知道没交社保,这不和常理。工作七年你就没有查过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何况每年都有需要本人签字的社保缴费通知单,签名没签名,交没交社保你自己不知道吗?

第3个回答  2021-11-04

    在公司工作七年,头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工资2000。

    答:入职后应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二倍的工资补偿,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后五年签了劳动合同,工资4000,但是公司一直未交社保

    答:入职后应该一个月内给员工缴纳社保,参考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辞职3天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索要赔偿

    答: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索要赔偿

    答: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补偿。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4个回答  2021-11-04
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比如你有工资条。工资单。或者在车间里面与你工作相关的信息。你在这个公司上过班,况且这个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你交社会保障保险,你可以到劳动仲裁要求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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