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中人三物四的规则?

支配第三各宾语和支配第四格宾语的动词,后所跟宾语有人三物四之说。具体是怎样的规则,还有宾语为一个代词一个名词,两个都为代词的情况呢?

“人三物四”也就是所谓的“双宾动词”用法,就是指“一个动词后面可以跟两个宾语”,其中一个宾语是人,另一个宾语是物,这时候我们把人分配给第三格,把物分配第四格。

四格变位:

第一格(Nominativ):又名主格。做主语、表语

第二格(Genitiv):又名属格。做定语或介词的宾语,也可以作不及物动词或介词的宾语。

第三格(Dativ):又名与格。做“静三动四”中的“静三”;或做间接宾语;或作不及物动词的宾语;或作只支持第三格的介宾结构中的介词宾语

第四格(Akkusativ):又名宾格。做直接宾语或介词的宾语。

如:Ich mag das Buch von dem Kind.(我喜欢这个小孩子的书。)

这里,ich是一格,das Buch是第四格,dem Kind是von这个介词支配的第三格。

同样的意思可表达为Ich mag das Buch des Kindes。这里,des Kindes是das Kind的第二格,表示为das Buch的定语,即,“这个小孩子的”书。

扩展资料:

学习德语的语法以后还需要掌握德语句子结构的特点:

动词谓语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宾语或介词宾语和各种补语。在普通陈述句中,主语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时,谓语动词总是居第二位。

如果谓语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由可变部分(时间助动词或情态助动词)和不可变部分(动词的不定式或第二分词)构成,则可变部分居第二位(在有些句子中居第一位),而不变部分居句尾,这是德语特有的谓语“框架结构”。

句法的另一个特点是从句中动词谓语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的排列顺序是:连词或关系代词—主语和句子其它成分—动词谓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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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2
“人三物四”就是说:表示人得宾语用第三格,表示物的宾语用第四格。如: Ich schenke meinem Freund das Buch. 表示人的宾语mein Freund 用了第三格,而表示物的宾语 das Buch 则是第四格。并且三格人的宾语在四格物的宾语之前。
只要第四格表物的宾语是代词,就应该放在第三格宾语之前,无论此时第三格宾语是名词还是代词。如同样是上一句的例子,用es代替das Buch,用ihm代替mein Freund,则句子为:
Ich schenke es meinem Freund. Ich schenke es ihm.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可以同时支配三格四格宾语的动词,比如bringen+A+D,把四格的东西带给三格的人。
宾语为一个代词一个名词,代词在前名词在后,两个都是代词,四格在前三格在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