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如题所述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省更好更快发展与和谐河北建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全省“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开局,国土资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 坚持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积极有作为地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 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 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 积极做好曹妃甸工业区用海工作,促进重大用海项目建设。

● 加强地质勘查,努力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 努力建设“和谐国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强化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 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有了新提高。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2006年,河北省土地调查总面积1 884.34万公顷(28 265.08万亩)。其中,农用地 1 307.93 万公顷,建设用地177.06万公顷,未利用地345.11万公顷,其他土地54.24万公顷。

与2005年相比,耕地减少1.49%,园地增加15.69%,林地增加0.5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1.80%,交通用地增加7.6%,未利用土地减少1.22%。

全省主要地类面积占土地调查总面积的比例分别是:耕地33.52%,林地23.43%,园地3.74%,牧草地4.25%,其他农用地4.46%;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10%,交通用地0.62%,水利设施0.68%;未利用地18.31%,其他土地2.88%(图1)。

图1 2006年河北省土地利用状况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全省农用地1 307.93公顷(19 618.93万亩)。其中耕地631.58万公顷(9 473.65万亩),林地441.57万公顷(6 623.56万亩),园地70.50万公顷(1 057.43万亩),牧草地80.17万公顷(1 202.51万亩),其他农用地84.12万公顷(1 261.78万亩),分别占农用地的48.29%,33.76%,5.39%,6.13%,6.43%。

(1)耕地减少主要去向: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15.57万公顷(233.55万亩),其中,农用地内部的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等减少最多,达到12.51万公顷(187.68万亩),占80.4%;建设占用耕地2.67万公顷(39.98万亩),占17.1%;变更为未利用地0.38万公顷(5.70万亩),占2.5%(图2)。①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占用耕地2.67万公顷(39.98万亩),其中,当年变更1.28万公顷(19.23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48.1%,包括本年度以前批准本年度建设0.53万公顷(8.01万亩),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0.34万公顷(5.14万亩),本年度未批先建0.4万公顷(6.07万亩);漏变更1.38万公顷(20.75万亩),占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51.9%,包括本年度前批准以前建设0.98万公顷(14.70万亩),本年度批准以前年度建设0.04万公顷(0.61万亩),本年度前未批先建0.36万公顷(5.43万亩)。②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9.10万公顷(136.51万亩),占耕地减少总量的50.5%。③生态退耕情况。生态退耕还林还草3.41万公顷(51.17万亩),占全省耕地减少总量的21.9%,主要集中在张家口市、沧州市、石家庄市、廊坊市。④灾毁。灾害毁地减少耕地0.38万公顷(5.70万亩),灾毁耕地主要分布在石家庄市、承德市。

图2 2006年全省耕地实际减少去向分析

(2)耕地增加的主要来源:2006年全省增加耕地6.10万公顷(91.45万亩)。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全省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2.90万公顷(43.53万亩),占全省耕地年内增加6.10万公顷(91.45万亩)的47.50%。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77万公顷(26.58万亩),占总数的61.10%;土地复垦增加耕地0.44万公顷(6.62万亩),占总数的23.70%;土地整理增加耕地0.69万公顷(10.33万亩),占总数的15.20%。②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3.19万公顷(47.92万亩),占全省耕地增加总量的26%。

2.建设用地

(1)建设用地扩展规模分析。全省建设用地年初面积173.25万公顷(2 598.75万亩),年末177.06万公顷(2 655.83万亩)。根据变更汇总,建设用地增加5.03万公顷(75.43万亩),减少1.22万公顷(18.35万亩),全省建设用地净增加3.81万公顷(57.08万亩)。

(2)建设用地变为其他地类。建设用地共减少1.22万公顷(18.35万亩)。其中,转为农用地0.95万公顷(14.28万亩),转为未利用地0.27万公顷(4.07万亩)。

(3)新增建设用地流向。全省新增建设用地3.21万公顷(48.21万亩),其中,用于商服用地0.47万公顷(6.99万亩),工矿仓储用地1.70万公顷(25.45万亩),公用设施用地0.10万公顷(1.54万亩),公共建筑用地0.112万公顷(1.68万亩),住宅用地0.798万公顷(11.97万亩),街巷用地0.04万公顷(0.58万亩)。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共增加土地40 637.79公顷,其中农用地 17 804.62 公顷(耕地15 875.78公顷),建设用地58.22公顷。投资额82 893.34万元。

及时完成了《东中部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切实保护耕地,为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全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提高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及时组织完成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工作,实现占补平衡有余。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全省矿产资源的主要特点是:矿产种类多,资源量较丰富;产地分布广泛,储量较集中;资源配套性好,便于开发利用;勘查程度较高;矿石质量一般的多,优质的少;产地规模小型的多,大中型的少;区位条件好,但部分矿种如煤、铁、金等开发利用强度较大。

全省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前10位有53种,居11至15位有8种,一些大宗矿产如煤、铁、金、各种石灰岩等在全国占有优势,但全省矿产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与全国相比却处于中下水平,特别是一些金属矿产差距较大,大宗矿产除铁矿、水泥灰岩外,人均占有量均低于全国水平。据统计,全省人均矿产资源占有量仅占世界人均占有量的34.6%。

截至2005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5种,亚矿种151种,其中已查明储量的矿种86种,亚矿种120种(表1)。

表1 河北省主要矿种查明资源储量

续表

已探明储量的矿产地1 005处,其中大型产地138处,占13.7%;中小型产地867处,占86.3%。截至2005年底全省主要矿产的资源储量为:煤14 708 188千吨,金118 070千克,铁7 261 067千吨,铜矿367 342吨,铅479 765吨,锌矿4 169 724吨,铝土矿30 450千吨,银矿3 217吨,硫铁矿48 912千吨,磷矿730 254千吨,水泥用灰岩460 705万吨,铅、锌、硫铁矿、金、磷、银等矿产的资源储量有所减少,煤、铁、铜、水泥灰岩等矿产的资源储量有所增加。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地质勘查(属地化地勘单位)投入经费44 033.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495.92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6 778.08万元,国内企事业投入22 949.93万元,其他投入558.20万元。年末勘查从业人员4 827人,其中技术人员2 167人;平均从业人员4 276人。全省属地化地勘单位新查明金、水泥用灰岩2种矿产资源,资源量分别为497千克,8 406万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勘查许可证全省由省厅统一管理发证,2006年有效证720件,其中能源矿产中煤矿9件,地热16件;黑色金属矿产400件;有色金属矿产86件,贵金属矿产150件(其中金矿113件);非金属矿产54件;水气矿产5件。批准登记面积4 279.49平方千米,矿业权使用费83.62万元。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271件,集体企业9件,股份合作企业5件,有限责任公司120件,股份有限公司7件,私营企业293件,其他企业11件,合资经营企业1件,合作经营企业1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件,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件。

2006年,全省勘查许可证变更56件,新设175件,延续169件,其他320件。

全省对采矿许可证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发证,2006年有效采矿许可证共计7 114件。其中能源矿产中煤737件,地热62件,黑色金属矿产1 883件,有色金属75件,贵金属矿产317件(其中金矿291件),非金属矿产3 965件,水气矿产74件。批准登记面积4 941.82平方千米,矿业权使用费1 046.67万元,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556件,集体企业1 771件,股份合作企业83件,联营企业79件,有限责任公司851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12件,私营企业3 593件,合资经营企业4件,合作经营企业2件,中外合资企业15件,中外合作企业42件,外资企业2件,其他企业4件。

2006年,全省采矿许可证变更785件,新设193件,延续234件,其他5 902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共有矿山企业6 290个,矿山从业人员408 408人,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365.62亿元,按照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政策规定严格控制限制矿种的发证,政策调控取得一定成效,总量得到一定控制,矿山总数比2005年有所减少,生产结构趋于合理。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全省加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构建节约型社会。《土地市场管理办法》基本修改完毕。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已经展开,目前已完成了两年动态监测系统方案的制订。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省国土资源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共划拨土地258宗,面积1 360.93公顷;共出让土地4 194宗,面积 9 272.67 公顷,价款2 337 600.25万元;租赁2宗,面积2.44公顷,价款64.65万元;其他65宗,面积366.72公顷,价款29 224.01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共转让土地32 544宗,面积3 102.44公顷,价款478 621.57万元;共出租土地103宗,面积12.65公顷,价款1 026.52万元;抵押18 514宗,面积22 447.14公顷,抵押价款4 404 485.13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的精神,为了加强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转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办字[2006]21号),规范矿业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制度。印发了《河北省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试行)》(冀国土资矿字[2006]14号),按照不同矿种和不同管理权限,由市、县(市、区)政府,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年度开发计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内的采矿权设置方案,报省厅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对没有采矿权设置方案的,不予设置新的采矿权,不予办理扩大矿区范围登记手续,杜绝出现新的采矿权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严格采矿权延续审批,对采矿权设置交叉重叠的,能够调整的进行调整,不能调整的纳入整合范围;对设计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含1万吨)的小煤矿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对设计生产能力1万~3万吨(不含3万吨)的小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符合延续条件的,延续至2006年底。

做好探矿权登记和监督管理,是加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维护良好的地质勘查秩序,提供资源保证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此,全省针对地质勘查登记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了2005年计划之外网上受理的探矿权申请。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5年河北省矿权计划〉的通知》(冀国土资矿字[2005]31号)精神,聘请专家对已受理的铁矿探矿权申请市场项目进行鉴定,对经专家鉴定为可露天开采的71个超低品位铁矿勘查的申请,进行了退卷处理。对符合规定和条件的探矿权申请市场项目,按程序进行了审批。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合理、妥当地处理了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探矿权落实问题,及时为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区域核发了勘查许可证。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出让173宗,出让金额4 795.05万元,其中:审批95宗,合同金额2.1万元;拍卖5宗,合同金额110.6万元;挂牌73宗,合同金额4 682.35万元;采矿权出让196宗,合同金额8 771.06万元,其中:审批121宗,合同金额2 454.56万元;拍卖1宗,金额2 720万元,挂牌74宗,金额3 596.50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转让23宗,转让金额48.94万元,其中:出售23宗,金额48.94万元;采矿权转让84宗,转让金额5 586.06万元,其中,出售84宗,金额 5 586.06 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8 018件,其中:土地违法7 020件,本年立案5 701件,结案4 961件,结案率达87%,共收回土地446.1公顷,其中耕地166.85公顷;本年矿产违法立案998件,结案928件,结案率达93%;共拆除违法构建物8 928.09百平方米,没收违法构建物1 432.32百平方米;罚没款8 897.24万元。行政处分22人,党纪处分77人,刑事案件移送150起,刑事处罚49起。与2005年相比,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上升了15.53%,其中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率上升了18.08%,结案率上升了7.82%;矿产违法案件发生率上升了0.3%,结案率下降了0.81%。

综合分析全省2006年违法案件,有以下特点:①未经允许批准占地呈上升趋势;②企事业单位土地违法所占比重较大;③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仍非常突出;④非法采矿数量呈下降趋势;⑤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一证多采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

全省违法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①地方领导缺乏国土资源保护意识,盲目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形成大量违法占地;②受高额利益的驱动,个人无证采矿占一定比重。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全省2005年底未审结6件,本年发生申请复议案件96件,受理94件。本年审结79件,其中维持49件,责任履行2件,撤销13件,撤回申请4件,本年未审结21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原因主要是程序和实体不合法。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1.机构情况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由省国土资源厅、11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177个县区级国土资源局组成。

2.人员情况

2006年,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年末从业人员21 10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 055人。从业人员中,研究生以上人员112人,大本及大专人员10 230人,高中及中专人员9 322人,初中及以下人员1 442人。

3.经费情况

2006年,全省经费收入126 626.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 488.79万元,地方财政88 999.53万元,其他收入34 138.60万元。

4.干部培训情况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参加培训4 390人次,其中党校861人次,行政学院271人次,学历教育1 310人次,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素质正在逐步提高。

七、存在问题与建议

国土资源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国土资源的供求矛盾还会进一步加剧,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越来越大;资源领域中凸显的各种利益诉求和冲突将长期存在,维护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监督检查的任务越来越重。全系统在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

建议加快《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进程,增加应对市场经济形势变化的条款并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尽快提出对全省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明确的认定意见,尽快开展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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