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三方合同,我,中原地产,业主的妻子。由于业主出差,通过电话联系,先由其妻子代签,等他出差回来再补签。中介也说没问题,签完之后我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约定的钱转入中介的账户,中介再三保证资金的安全,并且开具收据给我。现在业主不卖了,由于当时合同中介需要拿给业主签,所以我手上只有复印件。现在中介说要求解除合约,只同意把钱退给我,不赔偿我的损失。找中介要合同原件,中介一直推脱说公司认为业主没签字合同无效,不肯把合同原件给我。而且告诉我那笔钱是保证金,不是定金, 只能原数退还。都怪当时太不小心,没有注意这些细节,也太过于相信中原地产。
Q1:我是否可以凭借复印件走法律程序?
Q2:是否有案例成功将保证金认定为定金?
Q3:由于只有业主的妻子签字,合同是否无效?而且复杂的地方是房子是业主和前妻的!
Q4:中介是否必须将合同原件给我?即使合同可能无效?
Q5:除了诉讼我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例如仲裁或者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我本身是想要那套房子的!
Q6:中介在这当中是否有其他违规地方?
谢谢两位的解答,都很满意!不过有部分地方需要补充说明清楚!
合同是我和业主现任妻子签订的,中介说业主同意并且出差回来补签,而房子是业主和前任妻子时候购买的,房产证是业主个人的名字。中介说当时没注意业主提供的结婚证明是07年的,而房子是02年的,所以没有去调查!本来中介说业主妻子签了代表一半的有效性,叫我放心,可是现在发现是房子不是业主和现任妻子结婚期间购买,所以算是婚前财产,现任业主妻子签是无效的!所以合同无效!现在中介就死扣着合同原件不给我,只同意退还保证金。我手上有一份和中介交涉的录音,其中包括了整件事情的一些细节,包括中介承认当时对我说的业主妻子签代表一半有效性及合同原件由于公司规定不能给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