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7-3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 双方都应当受劳动合同的条款约束。除非因国家法定原因
(法定休假等) 或者用人单位允许 (事假等), 劳动者都应当到岗上班。 如果劳动者在既没有向用人单位说明事由请假, 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的情况下,
出于主观动机不到岗, 那么就属于 “无故旷工”。
本案中,该员工因私事斗殴,被处以行政拘留。这种员工被有权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并非
“无故旷工”。换言之,员工没有到岗上班, 并非出于自己的个人意愿。 因此, 从员工的主观态度与员工客观缺勤行为的关联性上看, 员工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属于旷工,
而应当依法按照 “劳动合同中止”对待。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 拘留或逮捕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
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 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 可由其依据 《国家赔偿法》 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第2个回答 2016-08-15
不可以算作旷工,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停发工资和保险,返岗后恢复。
行政拘留是被动限制人身自由,而不是员工主观意愿上不上班。类似被绑架一样。
如果有刑事处罚,单位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单位在有效地规章制度和合同中明确被拘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亦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1-07
员工被行政拘留,用人单位可否以旷工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