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请教专家,有套江西宜春二手房在98年购买,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有过户,但去公证处做了全权委托公证,也就是我(买方)是全权被委托人,可以办理该房的转让、买卖和抵押,而且还与卖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上面注明已一次性付清房款,房产证是原户主一人姓名,买卖当时原户主配偶已故,但房产证现已遗失,现在想要过户,手里有全权委托公证和买卖合同,现在去房管局过户能过成么,需要怎么做,望业内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