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有一子(与前妻所生),一女(与再婚妻子生),再婚妻子,一母。婚后有一贷款房产,缴纳首付及两年贷款后,甲男过世,在由其再婚妻子继续缴纳一年贷款后,余下贷款由其女出钱,其再婚妻子经手,一次缴清。也就是银行记录只有甲男及其妻。
现四方出现争议,若由法律途径,该如何分配此房产。
注:甲男支付费用部分有纠纷,其妻及其母均称自己有出资
过世之后的还款还算夫妻共同财产????
追答说了把不准的嘛,
估计和有没有再婚有关。
法定继承是分配银行记录中甲出资的部分,还是甲持有房产证的整个房产,不考虑后续还款人有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