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由:做了公证但没有过户的房子该属于谁?
(2)时间:房子是2000年公证的,当时至少有8位证人在,因为是亲兄弟,然后就去公证处做了个公证,想省过户的钱。
(3)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4)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子是公公的爸爸留给他的子女的,他的子女中男丁都有一份。
(5)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起因:00年时,叔叔把他那点房子卖给我公公,当时折算了3万元,也就是我公公从他兄弟手里买了那点房子,面积好像也不大,当时他们没有过户,因为是亲兄弟,想着省点过户的钱,所以去公证处做了一份证明,而且相关人等比如叔叔,婶婶,还有他们的儿子都签名了,按手印,还有其他亲戚见证。
经过:现在,那套房子要被折了,叔叔就有点耍赖的意思,当时那旧房子因为没过户的原因,到现在房产证上还是他的名字,所以他以此为由,要求被折后新分的房子有他的一份,否则就要求我公公付7万元了事。
我的问题是:现在我想知道,有公证处证明,有公证人,但是房产证上面还留有叔叔的名字,这样他有权要求说分得拆迁后的新房子 吗?或者他提的7万元合法吗?
那怎么办呢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