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厂房搬出深圳,旧公司不注销, 公司想用派遣方式让旧员工到外地上班,若员工不同意则自动离职,无赔偿
但是外地新建的公司与深圳公司不同名,可以理解成为是不同的公司. 如此合法吗?
公司不同名,你们有权拒绝去工作。 这是不同的公司。公司不服的话,你们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局去仲裁(带着合同等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