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百度朋友:您好!我的案情如下:父亲去世留下一套带院平房(属即将开发拆迁区域),未留遗嘱,因母亲擅自分配,我提起遗产诉讼,判决结果我胜诉继承,但因无法分割,折成现金补偿,据说是经评估一平米400元,这个价格远远低于这套房子实际价值!
我的问题:
1我可以只要房子不折钱吗?
2如果只能折价,我对评估价有异议该怎么办?他们依据什么标准评估的?
3我可否将继承房产份额拍卖,或要求将整个房产拍卖领取自己的份额?
一般不会这么处理是什么意思呢?
追答就是基本没机会。
追问基本没机会竞价吗?
追答那是回答你第三个问题。评估前要求竞价机会比较大,评估后竞价有没有机会,要看具体案情了。
追问我想问一下如果死后爷爷奶奶留下两间房子,没立遗嘱,有七个儿女,3个儿子和4个女儿,1儿子和2儿子想继承房屋,4个女儿同意。但3儿子不同意,3儿子也想继承房屋。1儿子和2儿子起拆到法院要求继承房屋。但过了爷爷死了20多年,。现在起诉是不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呢?1儿子和2儿子起诉没有胜效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