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怎样适当的运用激将法?

过多运用激将法会不会适得其反?

第1个回答  2019-07-30
第一,切忌滥用。

要知道,学生个体千差万别,“激将”并非每次在每个孩子身上都能凑效。例如,在学生遭受挫折之时,运用激将法显然是不合适的,应给予更多的安慰和鼓励,而在其得意忘形或麻木不仁之际,运用激将法则可以起到震动、唤醒的教育作用;在班风不正,学生以蔑视老师或破坏纪律为荣的情况下,运用激将法,很容易激起学生的对抗情绪,最好采用耐心疏导、树立榜样或利用反面典型进行教育等方法“综合治理”,待班风端正并形成了正确的集体舆论和良好的“心理气氛”时,再运用激将法,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索里和特尔福特的研究,“男孩易受斥责影响,女孩易受颂扬影响”,因而在思想工作中,对男生适当“刺激”往往会产生好效应,面对女生则多表扬少批评,而且大多数女孩害羞胆小,故而使用激将法也不宜在公共场合进行。

第二,适可而止。

当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每个学生的心理承受外界环境的刺激或压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在此限度内,教育者给予刺激、压力的强度和“内驱力”成正比,即人们常说的“越激越奋发”,压力变动力;如果超过了这一限度,就会导致与教育者期望相反的反应或“内驱力”的降低,即人们所说的“越激越糟糕,压得瘫了腰”。因此无论是教师用意何其善,对学生施行“欲擒故纵”时,教师手中的“那网”要撒得开去,收得得心应手,切不可操之过急,激怒了“雄狮”,千万要考虑到你的话语分量是否已超出了孩子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这就需慎上加慎,精心部署整个“战役计划”了。

例如,对自尊坚强的学生在引导过程中可间用激将法提出较高的要求;而对自卑怯弱的学生一般不宜采用此法,而应以鼓励为主,即使“激将”,态度也要和善,“刺激”也不宜过大;对那些漫不经心,对一切都抱无所谓态度的学生,可严肃认真地“刺激”一下,以引起其重视;而对那些踏实认真的学生一般以诱导为主,如需用“激将法”也只宜在谈及相关问题时比较含蓄地点到为止。

寄予的期望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激将法所暗含的期望必须略高于学生的实际思想认识水平,但又是近期经过努力所能达到的。如果不考虑学生实现这一期望的可能性,期望过高、过远,学生感到“可望而不可及”,那就不仅不会成为激发他们实现这一期望的内部动因,相反还会使其丧失“羞耻心”,增加自卑感,甚至会使其产生消极退缩或对抗情绪,导致逆向反应。
第2个回答  2019-07-30
激将法,有很多种,用的好了,能使事情事半功倍,用的不好了,则可能事与愿违。以下几种,激将法,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操作。

一、嘲讽激将法!

字面意思就是,你明明知道他行,但是他又不想去做,可是他又好面子,于是你就嘲讽他不行,他出于面子原因,于是就能很好的做好这件事。他想通过这件事的做成功,来证明你的错误,但实际上,你的目的就是让他去把这件事做了。这种方法适合于有能力,但是好面子的人。


二、对比激将法!

所谓对比激将法,就是两个人都在同一水平,只有通过相互对比,相互竞争,才可能引起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举个简单的例子,小张和小李都是负责公司的图稿设计工作,他们本来不在一起,相互之间也没有对比,就是任务来了,自己做好自己的事。但是有一天,公司负责人将他两个安排到了一个房间里面进行办公,于是他们之间就会有一种不自觉的竞争意识,小张先做好图样,小李也会加油去做,小李的稿件得到了认可,小张也会暗自思考自己的不足在哪里。有时候,公司负责人还会当众表扬他们其中一个人,从而让另一个人也会加倍努力。

这种方法适合于,有上进心,不甘人后的人。

三、引导激将法!

所谓引导激将法,就是管理者只讲话说一半,剩下的让下属说出来,于是趁机将任务交给下属去做。举个简单例子,老张想让小李去做一项工作,但是又不想直接安排小李去做这件事,于是就会说,我们有一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想让一个人来完成,这个人最好比较年轻,有干劲,学历高,还能主动请缨去做这件事!前面三点,年轻,有干劲,学历高,其实就是筛选条件,把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都给排除在外了,大家基本上都能一致认为这个人说的就是小李,最后一句希望能够主动请缨,去做这件事,其实就是一种激将。鼓励小李自己站出来,主动承担任务。

这种方法适合于,有上进心,有能力,而且情商比较高的人。假如你引导了半天,小李就是听不明白或者在假装听不明白,你不是枉费心思?


四、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激将法!

兵法有云,置之死地而后生,成语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说的都是这个道理。努力为之一战,可能还会取得胜利。不努力就会失败。只有在这种环境下,才会让人能够激发潜力,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将不可能变为可能。

这种方法适合于大多数人,但不适合经常使用,这就像把弹簧给压到了极限,虽然压力越大,弹的越高,但是压的次数多了,弹力也就会慢慢的减弱甚至消失
第3个回答  2019-12-02
俗话说:“劝将不如激将”,自尊要强是青少年的重要特点。因此,在中学思想工作中坚持对学生循循诱导的同时,适当运用激将法是促进其进步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是,目前有些教师不善于运用此法,往往带来适得其反的结果。因此,提高“激将”的艺术水平是争取思想教育“正效应”的重要环节。

所谓激将法,就是利用学生自尊心和逆反心理积极的一面,从相反的角度、以“刺激”的方式对学生寄予良好的期望,以激起其“不服气”情绪,使其产生一种奋发进取的“内驱力”,将自己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收到不同寻常的教育效果。运用激将法能否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主要取决于“刺激”中暗含的期望目标是否适宜以及对“激将”方式和时机的把握是否恰当。所以,要充分发挥这种教育方法在思想工作中的效能,就必须做到:

一、了解学生近期的能及度,确定适宜的期望目标。

激将法所暗含的期望必须略高于学生的实际思想认识水平,但又是近期经过努力所能达到的。如果不考虑学生实现这一期望的可能性,期望过高、过远,学生感到“可望而不可及”,那就不仅不会成为激发他们实现这一期望的内部动因,相反还会使其丧失“羞耻心”,增加自卑感,甚至会使其产生消极退缩或对抗情绪,导致逆向反应。因此,教师运用激将法,必须了解目前学生的思想状况,寻找其思想的“潜在发展区”,在此基础上确定“激将”的期望目标的高低。对好、中、差学生的要求要有层次判别尤其是对差生,教师“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不宜操之过急,更不应把他们作为“出气筒”,名为“激将”,实为训斥,而应以诱导为主,即使用激将法,暗含的期望也应是他们能够接受且近期内有很大实现可能的,从而使他们经过一段时间努力能够看到自己的进步,享受到成功的欢乐。这种进步和成功反过来会导致其抱负水平的提高,起着“自我激励”的作用。经过若干次小的进步的激励,他们就有可能取得较大的进步,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研究学生心理的承受度,采取恰当的“刺激”方式。

当代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每个学生的心理承受外界环境的刺激或压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在此限度内,教育者给予刺激、压力的强度和“内驱力”成正比,即人们常说的“越激越奋发”,压力变动力;如果超过了这一限度,就会导致与教育者期望相反的反应或“内驱力”的降低,即人们所说的“越激越糟糕”,“压得瘫了腰”。同时,每个学生的心理承受度是不一样的。因此,教师运用激将法必须考虑学生的个性和心理承受度的差异。例如,对自尊坚强的学生在引导过程中可间用激将法提出较高的要求;而对自卑怯弱的学生一般不宜采用此法,而应以鼓励为主,即使“激将”,态度也要和善,“刺激”也不宜过大;对那些漫不经心,对一切都抱无所谓态度的学生,可严肃认真地“刺激”一下,以引起其重视,而对那些踏实认真的学生一般以诱导为主,如需用“激将法”也只宜在谈及相关问题时比较含蓄地“点到为止”。根据美国教育心理学家索里和特尔福特的研究,“男孩易受斥责影响,女孩易受颂扬影响”,因而在思想工作中对男生适当“刺激”往往会产生好效应,而对女生则宜多表扬、少批评,而且由于大多数女生害羞胆小,故即使用激将法也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语言还要委婉一点。总之,决定是否采用激将法,采用何种“刺激”方式以及用到什么程度都必须因人而异,要根据其心理承受度,选好“开锁的钥匙”。

三,把握教育情境的变化度,选择最佳的“激将”时机。

在不同的情境中,对同一个学生运用“激将法”,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有时能使其激动不已,积极奋发,有时却“激而不起”或引起其“消极反应”。教育情境的可变性决定了教师不能“守株待兔”,靠着激将发之“树”,等待活跃的学生思想之“兔”来撞。运用激将法必须把握教育方法配合穿插使用。例如,在学生遭受挫折之时,运用激将发显然是不合适的,应给予更多的安慰和鼓励,而在其得意忘形或麻木不仁之际,运用激将法则可以起到震动、唤醒的教育作用;在班风不正,学生以蔑视老师或破坏纪律为荣的情况下,运用激将法,很容易激起学生的对抗情绪,最好采用耐心疏导、树立榜样或利用反面典型进行教育等方法“综合治理”,待班风端正并形成了正确的集体舆论和良好的“心理气氛”时,再运用激将法,以取得理想的效果;青少年好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所以在有异性同学在场的情况下,适当运用激将法往往会产生意外的好效应,但必须注意有利于发挥和显示被“激”对象的特长,切不可故意揭短处,戮“伤疤”,那样只会事与愿违。

综上所述,在中学思想工作中运用激将法一定要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思想认识水平和近期能及度、个性和心理承受度以及教育情境的变化情况等因素,期望、刺激要适度、适时。为此,教师必须经常和学生进行“心理换位”,设身处地为其着想,以实现心理上的沟通和“相容”,保证“激将”教育的可接受性,发挥这种独特教育方法的最大功效。
第4个回答  2019-07-30

其实,我觉得,激将法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应。
激将法适合好胜心强,而且不愿服输的人。这种时候,激将法就是一个台阶,他会有这么一个台阶,然后自愿的做事。



而对于,那种淡淡然,表现欲不强的人,这种方法没有任何实际的作用,他们往往会破罐子破摔,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所以,激将法,需要面对不同的人群,而且激将法的时机也很重要,方法也很重要。激将法,并不是一味的说反话,激将他们,有时候,适当的鼓励他们,再进一步,这也许是更好的方法。

第5个回答  2019-12-02
俗语有云:“树怕剥皮,人怕激气。”激就是激动,心有所感而表露于外者,不管是言语的挑拨或事情的刺激。孟子说过:“一怒而天下定。”这怒因刺激而起,勇气也从胆中生,许多事业凭一怒而成,也有无数坏事起于一怒之起。可见这“激”的功用,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祸及本身。
所谓“激将”,是指通过语言或行动,触及对方的自尊心或己方的自信心,进而引起他们的愤怒、怨愤或激情,使其下决心去做某件事或说某句话。从反面说,对个人来说是挑拨,对团体来说是煽动,手段不同,目的一样。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每个人都有自尊心,但有时自尊心会受到压抑,你故意刺激他,就可能使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从压抑中解放出来,使潜在的积极性得到表现。以解放了的自信心代替被压抑的情感,往往能激发出巨大的能量。这在人际交往时,特别是面对比较特殊的劝服对象,有其独特的价值。
“水激石则鸣,人激志则宏。”正确地运用“激将法”在交际中能收到积极的效果——
一是“明激法”。就是针对对方的状态直截了当地给以贬低、否定的语言刺激,刺痛之。激怒之,使之“跳起来”以达到改变现状的目的。例如,某造纸厂改革用人制度,张榜招聘中层干部。工人们都希望有能力的技术员小黄揭榜,可是他却瞻前顾后,不敢揭榜。正在工人们为此着急的时候,一位老工人直言相激道:“小黄啊,厂里花了那么多钱送你上大学,学了一肚子玩意儿,可你连个车间的担子都不敢挑,真是个窝囊废!”“我是窝囊废?”小黄一气之下!当场揭榜,出任了车间主任,工人们皆大欢喜。
明激法直接贬低,否定对方。话语尖锐,刺激性强,对对方的自尊心具有很大的激发作用。往往对方会不服气,不认“熊”,反过来否定你的意见,这样,否定之否定,就实现了你本意要达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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