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6年了还能要回来吗我的一个亲戚拖欠我的工资六年了,还能通过法律诉讼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如果不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工资超过6年已经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建议协商解决。已经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也不予受理。如果是给个人工作,拖欠6年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拖欠工资六年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纠纷,诉讼时效是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在劳动者向仲裁部门申诉的过程中,用工单位同意履行对劳动者不公平行为的相应赔偿那么导致劳动仲裁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限。劳动者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对工资薪水问题产生的纠纷,应该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其中劳动者在结束劳动关系后多次向用工单位讨要薪水,并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追讨过程的,那么时效中断,而劳动者超过一年并且期间并没有讨要薪水的,劳动仲裁部门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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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4
有证据(比如欠条)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应该可以要回来。如果没有证据那就困难了,你试一试让他打个欠条给你。
第2个回答  2021-01-14
只要你那亲戚一直承认欠你工资这事,你就能通过诉讼或协商把钱要回来。
如果他在三年前就开始不承认这事了,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的话,这事就有点麻烦了。
因为诉讼时效只有三年时间。
第3个回答  2021-01-14
很困难了。可以试着追讨工资,掌握证据。有证据会好办许多。
第4个回答  2021-01-14
这个你咨询一下律师,自然知道的,不过觉得应该可以要回来的,毕竟法律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如果这都不行那百姓弱势群体还有生存之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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