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急!!!!今天劳动法自考题,论述题,大概要写100多字,哪位大哥给出好答案追加分数.是劳动法哦./

案例: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一份2年期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李某的工资按约定工资(月薪1600)的60%执行。如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发生经营方式调整,则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公司无需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
问:(1)甲公司与李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哪些不合法之处?
(2)假定双方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只能向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1)甲公司与李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哪些不合法之处?
  1、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2、试用期工资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3、公司发生经营调整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违法。

  (2)假定双方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只能向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约定不合法。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不能未经劳动仲裁直接诉讼。

  附问题(1)的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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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7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的。你现在签二年,试用三个月就不符合要求了。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你现在才60%。
三: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如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四: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上法院的,直接约定不合法的,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第2个回答  2011-04-17
1、试用期的工资约定是违法的,不能低于基本的工资的80%,而不是60%,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不可以,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发生争议应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3个回答  2011-04-18
劳动法是17号早上8点开考,LZ怎么知道的题目?
第4个回答  2011-04-17
1、不合法之处:
(1)《劳动合同法》第19条,2年合同不得超过2个月试用期,因此,试用期3个月违法;
(2)《劳动合同法》第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约定工资60%违法;
(3)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发生经营方式调整属于《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第三款规定,而且,这个合同不是终止,而是属于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只能先申请劳动仲裁后起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PS:虽然是劳动法的自考题,但是,你提的第一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得更详细,这样答我觉得问题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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