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纠纷问题 求助!

首先说一下我的家庭很复杂, 和家人的年龄都有点悬殊,我父亲63岁,母亲56岁 ,我有一个姐姐36岁, 我今年20岁。问题是99年的时候,爸爸因为和人打架把对方打进医院,被判四。我姐姐当时在谈恋爱,姐夫欺骗我妈谎称政府要收房子,(因为房子是妈妈的名字,但是是爷爷留下来的).加上姐姐和姐夫当时要结婚,就把房子以很廉价的价格卖掉了,然后父母就离婚了,我当时七岁,姐夫是农村的 我就随姐姐一起来到了农村,姐姐和姐夫有个儿子,已经13岁了,姐夫答应爸爸说等他回来就还房子给他,但是一直没有履行,导致我和父亲一直在外租房子住,当初的农村现在已经全部拆迁了,姐姐得了百万的拆迁费用和三百平米环建房,现在的问题是 我父亲已经退休,姐姐以前和我们都只是形式关系,也就是一年只见一次面 吃一次饭,现在姐姐和妈妈住,我和爸爸住,姐姐说她养妈妈我养爸爸,我的姐姐是不是有义务养爸爸?,可是现在她已经完全不和我们来往了,求助各位律师,我该如何维权,如果我父亲去世了我住哪里?,我有没有权利去找姐姐协商?,协商不行的话把他们告上法庭,这样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求助各位律师帮助!!!!
我自己知道事情的期限过了很多年,因为当年我才7岁 根本就不懂事,我现在只是想让自己以后有个住的地方,我姐姐和姐夫去年他们自己农村的房子拆迁的时候 答应给我们房子 但只是口头上 可能怕我们找他们麻烦,但是今年都不和我们联系了,所以我很担心这个问题,我也想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在一起.可是现在这个社会都是认钱不认人的,先不说房子的问题,我姐姐不赡养我父亲 这样对吗?

1房产名是您母亲的,您母亲有权出售。只要办理了过户登记,您父亲主张权利较难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您姐姐和姐夫得到百万的拆迁费用和三百平米环建房,属于她们夫妻共同财产,与您和父母没有关系。
您父亲可以主张您姐姐赡养。您无权干涉,即使起诉,也是您父亲起诉你们姐妹2人支付赡养费,建议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04
1、你反映的情况时间跨度很长,证据收集较为困难,如果要起诉赢的希望也不大。
2、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你姐姐有义务赡养父亲。当然子女之间有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也是可以的。
3、你的生活其实是靠你自己双手劳动出来的,不是靠别人给予的。可以找你姐姐协商。协商不成,你告你姐姐赢的可能性个人认为很低。
4、个人觉得你关键点还是要弄清楚你的姐夫到底是欺骗什么?你妈的房子是拆迁还是卖给别人了?你父母离婚时,房子问题是如何约定的?你姐夫答应你父亲归还房子是什么概念?有没有相关证据?追问

第一点我比较可以理解 因为当时我父亲在坐牢 而我很年幼, 第三点我知道靠自己的劳动,但是有个词叫安居乐业 我如果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的话 阁下也知道现在的房价有多贵, 我姐夫是农村的 因为我一家人都不懂法律,房子是我爷爷的不是我妈的 至于为什么是她的名字我也不太清楚,是卖给别人了,作为姐姐的嫁妆,我父母离婚的时候也是他们一手操办的,.我姐夫是个言而无信的人 他差点把我爸爸害死,就是眼里只有钱,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

追答

房产证上是你妈名字那就是法律上承认你妈是权利人,至于你说的房子是爷爷的,那是你们家内部的事情,所以你妈出售并无不妥之处。
你姐姐姐夫答应给你们房子,那是他们口上的赠与意思表示,如果你父亲表示接受,那赠与合同成立,但是赠与以交付、过户为生效要件。在房子未过户前,他们有权撤销赠与。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就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说句实话,你说你姐夫是言而无信的人,那只能是道德层面去谴责他。

追问

嗯, 知道了 谢谢!

追答

不用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25
1,你姐姐不养你爸爸不对。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可见,你姐姐养你爸爸是她的法定义务;
2,房子的问题虽然时间太久,加上是你妈妈的名字,但可以认定为是你爸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求分配只有你爸爸妈妈提出才行;
3,对目前情况来看,你爸爸是享有居住权的,无论从房子以前是你爸爸和妈妈的共同财产,还是现在你姐姐对你爸爸要尽赡养义务上来看,都应该让你爸爸居住。赡养的义务包括:生活、护理、居住等等多个方面,正真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靠。
4,既是一家人,有事还是好好商量,和谐社会,亲情高于一切,尽管你和你姐姐姐夫之间有那很多的是是非非,我完全理解你目前的处境和心情,但还是建议通过沟通的方式解决为好,法律可以找回你们丢失的金钱,却找不回丧失的亲情。
如有帮助请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2-06
,1、房屋登记于你妈名下的性质是大家协商后的赠予还是家庭代表登记,如果只是家庭代表登记的话,房屋登记于你妈名下,但其事实上并不完全属于妈个人所有,则是家庭共有。房屋是由你爷传下来的,即是祖屋,原为你爷的财产。如何划分原有房屋各自的份额,中间若爷爷过世还有一个继承分割的问题。这是一个思路。
2、父母离婚时,双方协议将此房屋卖掉,大家协商的结果如何,姐夫答应爸爸说等他回来就还房子给他是否当时大家的协议。该部分协议是合法有效,大家应当执行,且该农村房屋是原爷爷房屋置换而来。
3、当初的农村现在已经全部拆迁了,姐姐得了百万的拆迁费用和三百平米环建房是原农村房屋拆迁而来,这就涉及拆迁前房屋产权归属的确定,如前所述,原农村房屋是祖屋出让款换来的,姐夫也声明愿意交还父亲,一般而言此种情况下,拆迁前的农村房屋应属于家庭共有较妥。农村房屋属属于宅基地房屋,是否当地村民也关联较大,还有安置回迁面积有无补钱购买,需对此进行划分略显得复杂。如前所述,应向法院起诉要求划分各自份额,涉及到继承、离婚、拆迁、家庭析产等各方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姐妹约定具体的抚养方式并不非法,父亲要求姐姐赡养理所当然。追问

第一个问题是家庭代表登记, 第二个问题是父母离婚之前房子已经被母亲单独卖掉,是在我父亲坐牢时 我姐夫答应给父亲房子,农村的房子是姐夫自己家的 不是我家买的 因为当时姐夫家很穷 没有钱结婚 卖房子是他欺骗我妈然后就卖掉了 其用处是让他们结婚 和装修他们的房屋,所以我现在很纠结 = =

追答

那农村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你姐及姐夫所有。但是他们用原属于你妈的旧房子卖掉用于装修,构成债权关系,可以计算一下当时的价值,可要求他们补偿。原有旧房屋虽登于你妈名下擅自转让侵犯了你爸的权利。

第4个回答  2012-02-04
我看到楼主的情况别的都没有什么好说的,基本已经形成事实了,起诉的理由基本没有什么,只能看你母亲和父亲是否起诉你姐夫当初欺骗。你应该是没有权利的。
另外你姐姐说她养你妈妈,你养你爸爸,这个你可以不同意的。因为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义务,没有推辞之说。哪怕父母再对不起你,至少应该提供吃住和疾病的。如果你能证明你确实没有赡养能力,可以由你姐姐赡养你父母,但是你个人除非重度伤残或者精神有问题不能自理,否则就别想了。
第5个回答  2012-02-04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你姐姐不赡养你父亲,可以到法院起诉。
第6个回答  2012-02-08
你姐姐说她养你妈妈,你养你爸爸,这个你可以不同意的。因为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义务,没有推辞之说。哪怕父母再对不起你,至少应该提供吃住和疾病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