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收益还原法以外的方法能够得到土地的价格时,从建筑物及其基地所产生的收益中,扣除归属于基地的纯收益,便可得到建筑物的纯收再用建筑物的还原利率还原,便可得到建筑物的收益价格。
在益,计算属于土地的纯收益时,是以市场比较法或成本逼近法求得土地价格后乘以土地的还原利率便可得到。
建筑物的残余估价法从原理上是收益还原法的一种。它尤其适用于用其他方法难以准确判断土地或建筑物的价格的情况。
例如当建筑物的使用用途和使用强度与土地的最佳使用用途不尽一致时,需判断因建筑物的存在而导致土地市值的减值幅度(或称为建筑物的功能性贬值),用其他方法难以作出准确判断。此时用建筑物的残余估价法能够给一个说明。
适用对象
1、适用于其他方法难以准确判断土地或建筑物的价格的情况。
例如,当建筑物的使用用途、使用强度与土地的最佳使用不尽一致的时候,需判断因建筑物的存在而导致土地市值的减值幅度(或称其为建筑物的功能性贬值),用其他方法很难作出准确判断。此时运用建筑物残余估价法可以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说明。
2、要求被评估对象可以获得正常收益,即只有客观收益的房地产才能运用建筑物残余估价法,
3、运用建筑物残余估价法还要求建筑物的用途、使用强度以及使用状态等与土地的最佳使用不能严重背离,甚至是冲突的出现。
参考资料来源:
建筑物残余估价法是一种资产评估方法,用于评估建筑物的价值,特别是在建筑物使用寿命接近结束或已超过预期使用年限时。以下是使用残余估价法评估建筑物的一般步骤:
确定建筑物的预期使用年限:首先,需要确定建筑物的预期使用年限。这通常基于建筑物的类型、结构、材料和维护状况等因素。预期使用年限是指建筑物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的预计寿命。
评估建筑物的净收益:净收益是指建筑物在剩余使用年限内预计能够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这包括建筑物的租金收入、经营收入或其他收入减去预计的相关费用和支出,如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和税费等。
计算残余价值:残余价值是指建筑物在预期使用年限结束后的估计价值。它是根据建筑物的净收益和剩余使用年限计算得出的。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残余价值会逐年递减,反映其剩余寿命和未来现金流量的减少。
考虑折旧和修复费用:在计算残余价值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未来可能需要的折旧和修复费用。这包括根据剩余寿命和建筑物状况预计的维护和修复成本。
考虑市场条件和风险:在评估中还应考虑市场条件和风险因素。市场条件可能会对建筑物的价值产生影响,如供需关系、租金水平和投资回报率等。风险因素可能包括市场变动、法规变更和建筑物用途变化等。
评估报告和结论:最后,根据以上步骤进行计算和分析,生成建筑物残余估价的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包括建筑物的残余价值、相关假设和分析方法,并提供对建筑物价值的结论和建议。
需要指出的是,建筑物残余估价法是一种评估方法,结果会受到假设和预测的影响。因此,在使用该方法时,应谨慎考虑相关因素,并建立在准确和可靠的数据和信息基础上进行评估。最好由专业的评估师或机构执行建筑物残余估价,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评估问题咨询联系:好评第三方评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