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的问题

我是14届的应届毕业生,现在还没有拿到毕业证,找到一家公司不错的职位。我打算十二月份入职,公司说目前是试用期,到毕业时领取了毕业证后转正。请问一下,1.我在试用期时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是三方协议之类的东西?2.从十二月份到明年六七月份的试用期大概半年多,这样的期限是否合法?

第一,应该和用人方签订三方协议,一切都应有书面的约定各相关方的权益才有更好的保障。三方协议学校应该有标准文本。
第二,公司当前与你的约定是合法的,其实你当前没拿到毕业证之前,实质还是处于实习阶段,单位按实习生对待是正常的。但单位也往往与实习期的同学约定,拿到毕业证书,实习期也视为试用期,合格即可转正。这都没有问题。当然如果仅是试用期长达半年,在不考虑实习期情况下,必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长期性质,至少三年以上,最多才可以有6个月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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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4
第一 试用期要与公司签订劳工合同,里面约定试用期的时间
第二 试用期一般是公司与员工共同确定的,一般时间3-6个月,半年时间已经是最长的了。不过一般如果表现优秀可以申请提前转正的
PS针对第一个问题 法律保护的约定双方试用期和职位 工资的只有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仅仅是你、学校和用人单位就业意向的一份约定,主要是用来上报到教委派遣档案和户口的,二者对应的职能是不同的
第2个回答  2013-11-14
未毕业一般都签订三方协议
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有问题继续问哈,明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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