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关于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问题

我是一名2011届毕业生,前天在校园招聘会中应聘一个台企,笔试面试都通过了,在录用说明会上 招聘人员直接给我们发了劳动就业合同(两份) 和聘用书 ,要求一周之内将一份劳动就业合同和三方协议(三份)寄到公司人事处,我想问的是:
一般不都是先签三方协议,毕业到公司报到后才签劳动合同吗 直接签合同有没有什么不妥?
合同有效期是2011年8月1日到2014年8月1日
谢谢大家的回答,还是说出公司的名字吧,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合同中有两条
1.因紧急重要工作需要乙方加班者。按照甲方《出勤及加班制度》办理,乙方不得拒绝。
2.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以乙方的能力和表现,可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必段服从甲方安排。
请问这两条合理吗?谢谢 再+50分
再问一句:因为合同有效期是2011年8月1日起,如果我在这之前想解除合同,算违约吗?如果算违约,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中没有提及违约金的问题 ,再次感谢!

  补充回答:
  1、在2011年8月1日合同生效前你离开:不是违反合同。但如果同时签了三方协议,在2011年8月1日之前离开属于违反三方协议。

  2、三方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的,适用约定;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你离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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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不都是先签三方协议,毕业到公司报到后才签劳动合同吗 直接签合同有没有什么不妥?”:
  (1)如果是还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即将毕业的在校生,一般会先签三方协议、拿到毕业证实际到公司工作后再签劳动合同。但三方协议在对学生提供的保护方面不如正式劳动合同更明确。
  (2)你应聘的公司要求直接签劳动合同,对你更有利。

  2、关于你的补充:
  (1)第一条的约定部分违法: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加班,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应和员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员工有权拒绝。
  所以,这一条即使你签了,将来也可以不履行,到时不愿加班、公司强行要求加班的,可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员工同意加班的,应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4小时的应算加班,平时加班应支付150%工资,休息日加班应支付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倍工资。
  (3)第二条的约定只要双方同意不算违法:但签了对你不利,以后公司可以任意调整你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到时你不服从就是违约,公司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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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5
你那合同有效期有问题,不过看着公司就不正规,一般都是先过试用期,试用期后再签,建议不要进入该公司!如果你实在想要这工作,你可以先跟他商议,指明其不当之处!看其反应!实在不行就走人!也可以报告消费者协会,劳动者权益中心,有关工商部门,110也可以,但得做的隐蔽,免得小人报复
第2个回答  2021-06-25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是一样的,三方协议主要是明确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而劳动合同记载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时仍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第3个回答  2010-11-25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的正式文件,而三方协议只是学校的一份文件,只管户口与档案,与工作本身关系不大,而劳动合同且是正式的法律文件,因此,企业先签劳动合同是正规合法的。
第4个回答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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