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实际工作不满3天,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不予给付。 这么写是否违法?为啥?

这3天就是熟悉公司接受培训,没做过一件实事,主动辞职,第四天就不来啦,给与不给都很烦。

自行辞职的也有薪资的,我试用期,实际工作7天,被公司无理辞退,其中5天是去培训的,后来申请劳动仲裁,我赢了,劳动法规定公司不能拖欠劳动者应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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