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给员工买住房公积金是否违反劳动法?

本人进入公司三年,公司一直买住房公积金,如果因此而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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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没有叙述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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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6-08
住房公积金属于福利,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缴纳的。所以你要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那么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违反《劳动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的货币化。公司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违反《劳动法》,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4个回答  2010-06-08
没有违反劳动法,但违反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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