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谈成时,定金可以退回吗?

已经签署了房屋认购协议,规定如果不买房就不退定金。
如果那一天,我们我们没能谈成功------因为我的条件有几条例如:他们必须提供线路图,居住不影响安全等等,开发商不认可。
这样,定金可以退定金吗,算我不买房,还是他不买房?
还是他不卖房?

可以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扩展资料

买房时还需注意以下: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7、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用找中介代办

公积金贷款无需担保,仅凭公积金账户额度及信用即可办理,程序也不是很复杂,完全可以个人到公积金贷款处领取相应表格填写、准备相关材料,即可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买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24

1、存款是一种标准化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各方自愿同意的一种保证形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商品房交易中,买方履行合同后,押金应退还或收回;如果买方未履行合同且无权要求退还押金,如果开发商未履行合同,则押金将退还两次。

中国的“担保法”还规定,保证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金额的20%。一旦双方书面同意存款并实际支付押金,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存款是履行合同的一种保证。 “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即存款条款)是主合同的奴隶合同。

如果主合同无效,则存款条款无效(其他协议,根据协议))。换句话说,如果合同无效,存款条款也无效,接受存款的一方应退还押金。如果一方的过错导致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重归还押金。

2、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之前,买方和卖方签署的相关订购(或意向书)不是出售房屋的合同。它没有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是一份广泛的合同。如果订阅簿中有存款条款,如果买方在签订订购后撤退,开发商有权不购买所有者的存款;如果开发商违约并且未与买方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将存款加倍。

3、您的条件是您要求的条件或订阅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如果公务员未能达成合同,则应将押金加倍。如果不同意,这只是您自己的要求,如果您没有正当理由不买房,押金将不予退还。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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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2、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3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第3个回答  2010-01-31
这样看定金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没有构成购买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开放商没有违约而是你主管不想买房是不能退回定金的。
解释一下房产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如果由于协商不成造成合同无法签订的的,定金应当无条件退回
2、认购协议书中的定金实际上定的是签约行为,也就是说你应当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前去签订协议,定的是一个行为
3、但认购协议毕竟不是买卖协议,买卖协议签订时内容肯定会有变化,合理的要求如果双方不能接受,导致协议无法签订的,双方都无需承担责任
4、如果是无理要求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责任
综上,只要你的要求合理,对方不同意的,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你可以要求对方退回押金,因为你已经履行了你的签约行为,只是结果是失败。就好比缺考与开始不及格一样,只要考了,那怕不及格,也不承担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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