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女员工已经请完产假,现在7月份又请事假,请事假是没有工资的,她让公司帮她交7月社保,她再把社保的那部分钱交给公司,那这社保怎么处理呢?7月份她是没有工资的,做到工资表也不合适。而且请完7月的事假,8月份她可能是辞职或是来上班,但是没人帮她带小孩,来上班的可能性不大。那7月份公司帮她缴纳的社保有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部分,拿到社保缴款单据时如何做分录呢?收到该员工交回的社保费用时又如何做分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