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六年,头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工资2000。后五年签了劳动合同,工资4000,但是公司一直未交社保。刚辞职3天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索要赔偿吗?并且最后一个月工资也不给发。而且辞职也只是发了我辞职这三个字的信息,并没有签任何辞职文件。公司发的工资一直是以支付宝发给我的,从15年到现在的工资转账记录一直都有。可以作为证据吗?公司是西安因为经营不善以搬离原地址,新地址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