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的含义?

请教举例说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关于“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的含义?越详细越好。
谢谢wffen的回答,实际上就是建筑面积数和业主人数都要2/3以上。

“且”是并列的关系,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成立。

为了计算简便,比如小区业主600户,面积6000平米,那么得有占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是4000平米的业主,但是还得满足一个条件是这4000平米的业主总人数得400户以上,因为有这样的可能,也许有一户就占了1000平米。

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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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且”是并列的关系,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成立
为了计算简便,比如小区业主600户,面积6000平米,那么得有占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是4000平米的业主,但是还得满足一个条件是这4000平米的业主总人数得400户以上,因为有这样的可能,也许有一户就占了1000平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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