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休了流产假和部分应休假那么剩余的应休假还有吗?

公司规定,3月份应休假4天,具体使用日期不限,只要在月内,总数不超过4天就可以。并且规定,实际出勤天数不少于应出勤天数即可获得全勤奖200元。
某员工3月份正常休假2天,另外又休了15天流产假,流产假带薪。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发全勤奖?是否还存在另外2天应休假期?
谢谢请帮我直接解惑,不需要讲法律原文。

第1个回答  2024-04-07
这种情况下不应发全勤奖,因为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少于应出勤天数。
另外 2 天应休假期仍然存在。虽然员工休了 15 天流产假,但这是带薪假,不影响 3 月份应休假 4 天的规定,员工只休了 2 天正常假,所以还剩下 2 天应休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