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员工继续请病假的如何处理

医疗期满后员工继续请病假的如何处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可以向公司申请继续请病假,医疗期已经过了的情形,自己还想要向公司请病假的话就得看公司的态度了。如果公司不同意,自己又不想或者不能去上班,那就有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
医疗期是法律对病休员工的一个保障措施,医疗期内是保障,但如果过了医疗期,不同公司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但一般情况下是这三种。
第一种:让员工继续请病假。这样的公司不得不说是一个好公司,虽然员工医疗期结束了,但考虑到其特殊情况,公司还是愿意给予病休假假期,一直等到员工具备返岗的条件为止。事实上,这样的公司虽然存在,但的确很少见。
第二种:让员工请假,但按事假处理。如果说让继续休病假的公司是很有人情味的公司,那么让员工继续休假但按事假处理的公司也能算是厚道的公司,给员工保留岗位,只是按事假计算公司不给钱而已嘛。
第三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这种方法估计是绝大部分公司的选择。
按照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对于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来工作的员工,单位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是对劳动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就可以无责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大部分公司来说,因为有法律法规的支持,所以多半会采取此种措施。第一能有效节省公司人力成本,第二能避免劳动风险,第三是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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