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交社保,和公司负责人申请了很多次,要求报工伤,负责人都不给我报工伤。后来自己准备好了材料去社保局报的工伤,社保局已经受理,并责问了公司事情情况,公司也承认了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事故属实,也愿意按照伤残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并给我补交了社保,顺便让我把劳动合同也给补签了。想问一下现在补签劳动合同会对我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