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9-21
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要解聘劳动者必须补偿双倍赔偿金额。具体可以找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第2个回答 2011-05-03
不管试用期的规定是几个月,在上班第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签的,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计算参照的是你实际拿到的工资数额。
第3个回答 2011-09-2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十一个月)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1-05-03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中的两倍工资一般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以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次月应支付两倍工资(但最多是11个月的)。实习期间按正式工工资的80%计发。实习期满则按100%计发。若用人单位已按时计发了劳动者当月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仅另支付若干个月(11月)的工资。因为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了。倘若用人单位3月一直未发劳动者工资,则是应发工资X2X3。
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