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造成公司严重的损失,否则一般不会追责。
一般情况,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规操作的问题,单位有权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罚。但是,仅限于在职期间。员工离职后,单位无权再行追责。
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劳动者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具体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在职期间出错,即使离职,也应该承担责任。
在职期间,自己由于工作疏忽或者不认真,出错后对公司或者他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即使你离职了,公司和他人也会追究你的责任,你也应该为你的失误而买单,而不是一跑了之。
自己离职后,知道由于自己的出错,而给公司和他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自己应该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为自己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
整个社会也应该有这种共识和规则,谁犯错谁买单,不应该一走了之,也不应该逃避,而应该终身追责。
在职期间,你享受公司对你的各种各样的待遇,就要全心全意的为公司服务,而不是三心二意敷衍了事,最终酿成了恶果,就要自己去承担。
在职期间出错,离职后要承担责任,不仅是道德问题,而且也是法律问题,法律上也是支持的,如果自己不愿意承担或者逃避,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希望每个人能够认真的工作,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
在职期间出错,离职后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具体程序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可以在收集充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1、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材料有: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进入双方举证、答辩程序期,开庭审理前,要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影响劳动者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