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可否作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如题所述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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