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没有提前30天,公司扣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未打离职报告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若没有造成损失,单位无权扣发工资,若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则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没有提前30天申请离职,如果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依法结清工资,如果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对赔偿有异议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证明。
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公司辞职,确实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不能直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内主动离职遇到单位扣工资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在试用期的职员,由于并没有与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故此其在使用期内若是发现该职位并不适合自己,此时就是可以提出离职的请求的,并且单位在其离职时不得扣除其薪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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