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但未痊愈,公司要求回去上班不然算旷工,我该怎么办?

试用期上了一个月班后,生病请假了三个月,现在公司说医疗期满了让我下周一回去上班,否则算旷工。我还未痊愈,医生的意思是可以回去上班但不能高强度加班,但是我们公司在我生病前包括现在一直是高强度加班,一周七天,每天到凌晨这种,我和领导说明情况问可不可以完全恢复前暂时不加班,被拒绝了。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只想公司和我解除合同,那样他们需要赔偿,但如果我自己离职或者旷工给了他们理由辞退我就不用赔偿了。)

医疗期满后未痊愈劳动者可以到医院检查确定病情,让医院不出示病假证明,向用人单位请病假,可以不去上班,单位不能做旷工处理。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结合员工的具体病情情况,给予适当的保护和人文关怀。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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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1
医疗期满但未痊愈,公司要求回去上班并无不当。
如果你拒绝,算旷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既然“医生的意思是可以回去上班但不能高强度加班”,可以要求写在病历上,以此作为自己无法适应高强度加班,请求予以调整工作的证明。
如果单位拒绝并辞退你,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11
你找去医生那里拿着病历单,到公司人事,你的领导那里说清楚,沟通一下,如果还不行,肯定也是身体重要啊。
第3个回答  2019-10-11
1、保留好你的劳动合同,工牌、出勤记录等,确保你和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为以后可能存在的劳动纠纷准备。
2、出具医院确认的诊疗报告及医嘱证明。
3、按原公司的制度要求做正常的病假手续。
4、和原公司领导商谈合理,请录好音以做备用。
第4个回答  2019-10-11
可以先回去,找领导谈谈,说一下你的情况,让你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又不伤害身体的工作,毕竟现在的公司没有一个愿意养闲人的,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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